为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全球视野,对接学科国际前沿,鼓励学生赴国(境)外学习交流,根据《中国海洋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海大教字〔2022〕80号)等规定,现启动2025年春季学期评审工作。
一、评审内容
1.到期验收项目(详见附件1)
(1)2024年秋季学期申请通过的短期项目(需在2025年4月30日完成);
(2)2024年春季学期申请通过的一年期项目。
2.新增申请项目
(1)截止2025年4月30日已经完成、但未获得过相关资助的项目;
(2)计划在2025年开展的项目。
二、评审依据
资助条件、类型、范围及额度等参照《中国海洋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(详见附件2)。
三、评审流程
1.到期验收项目学生填写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项目情况报告表》(附件3),并提交有效票据、成绩单、结项证书、学习报告、发表论文等支撑材料;
2.拟申请学生填写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4),并提交项目通知、录取名单、邀请函等支撑材料;
3.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,电子版发送至chongben@ouc.edu.cn,纸质版送至行知楼319,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,逾期不再受理;
4. 由工作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,对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资助结果;
5. 资助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,对资助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内向资助工作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;
6. 经学校拔尖学生培养计划领导小组批准,公布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额度,后续根据文件要求发放资助经费。
联系人:高鹏 0532-66783798
附件2:《中国海洋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.pdf
附件3: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项目情况报告表.docx
附件4: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.docx
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项目
资助工作组办公室
2025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