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崇本学院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 “拔尖学生”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22-10-28

各位同学:

为激发学院学生学习热情,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项目,根据《崇本学院拔尖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崇本字[2020]3号)的相关规定,学院决定开启2021-2022学年拔尖学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。

一、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

按照《崇本学院拔尖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。按照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,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。经学院评审、公示等程序,确定获奖人员名单。

二、奖项设置

以班级为单位,按比例45入确定人数。

(一)2019级,共45人。

1. 一等奖3000/10%,共5人。

2. 二等奖2000/20%,共9人。

3. 三等奖1000/30%,共14人。

(二)2020级,共32人。

1. 一等奖3000/10%,共3人。

2. 二等奖2000/20%,共6人。

3. 三等奖1000/30%,共10人。

(二)2020级,共35人。

1. 一等奖3000/10%,共4人。

2. 二等奖2000/20%,共7人。

3. 三等奖1000/30%,共11人。

  

三、注意事项

1. 11212:00前,查看附件1,确认获奖情况无误后,填写中国银行卡号,命名学号+姓名发给班长收齐。

2. 112-119日开启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后的获奖名单。

3. 1110日,获奖学生至综合办公室319,确认各项信息无误签字。

  

联系人:孟晶晶

电话:0532-66783797

  

附件1:2021-2022学年崇本学院“拔尖学生”专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.xlsx

附件2:崇本学院“拔尖学生”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.pdf

  

崇本学院

20221028